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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拱北夏湾一路东侧龙威织染厂整栋厂房物业租赁
项目编号:GL2024ZH1000417
挂牌价格 | 504,452.00 元/月 | 出租面积 |
14412.91平方米(厂房一至七层证载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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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属行业
租赁业
所在地区
广东省 珠海市 香洲区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0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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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选 联系电话:0756-2992756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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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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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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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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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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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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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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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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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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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珠海市拱北夏湾一路东侧龙威织染厂厂房第一层至第七层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2122989号、第2122128号、第2122127号、第2122126号、第2122350号、第2122339号、第2122125号 房屋使用现状 建筑面积 14412.91平方米 目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的基本情况 1.珠海市拱北夏湾一路东侧龙威织染厂整栋厂房物业,建筑面积为14412.91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租赁起止时间以本合同下实际签订为准。 2.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现场踏勘联系人:郑灿辉,联系电话:13697707509。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现场勘察确认书》(一式2份),意向方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按指模;该签署视同意向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意向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标的实际状态提出异议。 3.标的证载权属人为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珠海市珠光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成交后,成交方需与珠海市珠光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 4.出租方给予新承租方9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本项目的装修免租期含办理经营许可报批等相关手续的期限和装修期限,下同;装修免租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9个月的最后1天止,下同),相关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04452.00 元/月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底价为首年月租金,租期为12年9个月(其中9个月为装修免租期),月租金按经过9个月免租期后计算的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按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用途 厂房及其他(详见“其他披露事项");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精准24码特围精选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公告要求的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精准24码特围精选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精准24码特围精选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精准24码特围精选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精准24码特围精选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精准24码特围精选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精准24码特围精选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精准24码特围精选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精准24码特围精选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精准24码特围精选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精准24码特围精选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近三年信用良好;【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截至公告首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截至公告首日未被“中国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 3、未被出租方纳入《珠海市珠光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承租黑名单》名单内。 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1、标的现场勘察确认书(一式2份); 2、承租申请书; 3、主体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经营证明(非自然人报名用);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 4、近三年信用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报告或查询截图,文件涵盖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截图。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提供无重大债务债权纠纷承诺书(一式2份)。 5、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以《承租申请书》材料清单及网页公告为主】。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向精准24码特围精选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承租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精准24码特围精选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承租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6.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精准24码特围精选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精准24码特围精选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精准24码特围精选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二、处置方式: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精准24码特围精选扣除其应付给精准24码特围精选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2.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500万元转为租赁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由精准24码特围精选直接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精准24码特围精选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租期 12年9个月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9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2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竞价以出租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00元。月租金自租期内按经过9个月装修免租期后计算的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现场踏勘联系人:郑灿辉,联系电话:13697707509。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现场勘察确认书》(一式2份),该表意向方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按指模;该签署视同意向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意向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标的实际状态提出异议。 3.物业证载土地用途为【厂房】,出租方曾取得过珠香旧改办函[2011]88号、珠规建管函[2012]22号、珠规建管函[2012]97号、珠公消验字[2013]第0226号文件(影印件已存放于精准24码特围精选处,供意向承租方查阅)。在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将租赁标的用于许可或批准后的合法用途。租赁标的用途申请、变更及经营项目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相关费用。但出租方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给予必要的协助。 4.租赁标的交付后,承租方在装修前,涉及的装修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承租方在施工前,应向出租方提交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的规范的装修施工图、消防设计等资料进行备案,备案不视为后续标的物业合法经营的保证,不免除承租方任何义务及责任,装修改造后的标的物业须报有关部门审核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方给予承租方9个月的装修免租期,相关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的项目;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7.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500万元(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500万元转为租赁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由精准24码特围精选直接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8.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或证载面积有出入,以证载建筑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做调整,租赁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9.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标的实际交付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上述相关费用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和支付。 11.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精准24码特围精选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 12.免租期满后的第七年第1个月开始对租金价格进行重新调整。由合同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单位(必须是国资委的评估单位库中的单位)对市场的租金价格进行重新评估(以承租方第一年接受物业时的现状进行评估,按双方共同留存的交接视频和图片为准),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各承担一半)。若评估价格×(1+中标上浮率)之后的价格偏离第七年应计月租金价格的±15%时,则第七年的月租金价格按评估价格×(1+中标上浮率)之后的价格计算,在此价格基础上,今后每年租金递增3%的幅度不变;若评估价格×(1+中标上浮率)之后的价格未偏离第七年应计租金价格的±15%(含)时,则第七年的月租金价格按当年应计的月租金价格,今后每年租金递增3%的幅度不变。上述中标上浮率即为本次挂牌的溢价率,即(成交价-挂牌价)/挂牌价。 13.合同解除的特别约定:①从租赁合同签订日起计算9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如承租方在免租期的第1个月内因无法办理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而提出解除合同,出租方同意解除合同,不计租金,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承租方投入的包括装修在内的全部费用(包括装修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用、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不予赔偿或补偿。②在免租期的第2个月的第1天起至第5个月的最后1天止,如承租方在这个期间内因无法办理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而提出解除合同,出租方同意解除合同,但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承租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的期间的租金,租金按这段时间应计总租金的一半收取,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无息)。月租金计算标准按中标的合同约定的9个月免租期后首月应交租金标准(即成交首年月租金)进行计算。承租方投入的包括装修在内的全部费用(包括装修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用、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不予赔偿或补偿。③在免租期的第6个月的第1天起至第9个月的最后1天止,如承租方在这个期间内因无法办理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而提出解除合同,出租方同意解除合同,但须扣减一半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250万元)。及向承租方收取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承租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的期间的租金,租金按这段时间应计总租金的一半收取,直接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则由承租方于10日内完成补交,如履约保证金尚有剩余则退还(无息)。租金计算标准按中标的合同约定的9个月免租期后首月应交租金标准(即成交首年月租金)进行计算。承租方投入的包括装修在内的全部费用(包括装修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用、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不予赔偿或补偿。 14.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无法办理经营许可等原因导致终止交易的,租赁合同解除的,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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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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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珠海市珠光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黄海涛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0723809997H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分类 租赁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选 电话 0756-299275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